这是降一字格排版的条文。
《宋本》里边没有“喘家”这两个字,这也挺有意思,在学习的过程当中咱们会讨论。再一个就是《宋本》在这个条文之后,附有麻杏石甘汤的方和方后注,《康平本》当中没有。
这个条文的内容咱们一读啊,大家都知道,就是说凡是学《伤寒论》的,因为《伤寒论》就需要前后条文对照着来读嘛。这个条文和《伤寒论》里边第63条条文的内容,基本是一样的。第63条就是前边几个字有点不同,也就是说病因不太一样。63条是“发汗后,喘家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杏石甘汤”。不同的是什么呀?一个是“喘家下后”发生麻杏石甘汤证,就是这儿。第63条是“发汗后喘家”,是喘家发汗后。如果我们从经方理论重证、不重病因的这个角度来看的话,这个条文和第63条就没有什么区别。不管是“下后”也好,还是“发汗后”也好,只要是出现这个方证,就应该用这个方子来治。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这个条文又重新出现呢?实际上,咱们如果前后条文对照着来解读的话,你就会发现他有一定的道理的。如果从字面上来理解第63条和这个条文,可以这么理解,就是他想说泻下后和发汗后都可能造成、可能出现麻杏石甘汤证,就是这么一个意思。这是一个最浅层次地理解,应该理解到这个层面。
如果细推敲的话,这里边就有一些挺有意思的事儿啊。大家看看是不是有道理?第一个就是这两个条文在《康平本》里边,你会发现都是降一字格排版的条文。而且这两个条文呢,它所论述的是同一个方证,而且文字也几乎相同。首先,第一个可能性就是这个条文的作者,也就是降一字格排版的这个条文的作者,他是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总结所得,他觉得这个事儿挺重要,有必要强调,这是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的。第二个呢,这两个条文所论述的内容,除了病因之外,几乎完全都一样,文字都几乎一字不差,这在古人这个经典的著作当中,特别是咱在《康平本》里边看到这是出自一人之手,都是降一字格排版的嘛,像这一类的情况是非常罕见、非常少。几乎是相同的文字,那么两个条文放在一块,要如果说不在同一本书上还情有可原。在同一本书上,像那个时候惜墨如金的那个年代出现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再借助于其它的条文,咱们来看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问题?第149条是一个顶格的条文,149条开头的前半部分“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具”,有这么几句话。而在这本书的后边第379条有这样的论述:“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但是这个“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是降一字格排版的一个条文。这很明显,就是降一字格排版的条文,把顶格排版的第149条里边的一句话摘出来了放在这儿,作为一个单独的条文对小柴胡汤证做了一个专门地论述。咱们要这么去理解,这个书上有这样类似的条文。我们再反过来看看第63条和这个条文,仅仅是病因不同,一个发汗,一个下后,这就存在着另一个可能性,这两个条文有可能其中一个条文,原来的时候是顶格排版的。这个降一字格排版的作者,觉得另外的原因也能造成这个方证,就把这个条文又改了一下病因,放在这个地方了。但是在抄写的过程当中,可能都给弄成降一字格排版的条文了。这个抄写的过程有时候就一字之差,就是起头的时候位置不同。
但是这个咱们得客观地看,这只是一种猜想。客观地看,古人抄东西的时候,这个东西很不容易抄错。因为那个时候古人抄啊,他数字的这一行23个字,你抄的这一行的最后一定得是跟原书字是一样的。要不一样的话,就有可能这一行里少一个字或多一个字,那么他起行要起错了,他马上就能发现,这也是一个客观事实。咱们不妨就这么想一想,因为太奇特了。两个条文几乎完全一样,像这么经典,这种经文里边出现这种情况,不得不让人这么想。
另外关于这个“喘家”。《康平本》里边,这两条都有“喘家”这两个字。但是到了《宋本》里边都没有,都给删除了。这儿肯定不是一个偶然的遗漏,不可能会这么巧合。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性,就是王叔和在第二次整理这本书的时候,把它删掉了。为什么要删呢?大家其实看一看内容会有这样的感觉,因为这个条文里边有“汗出而喘”,既然本身这个证里边就有喘,他前边是不是喘家,就不太重要了。把“喘家”删掉了是不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这也不好说。但是原文里边这个“喘家”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说了“不可更行桂枝汤”,这儿让你与桂枝加厚朴杏子汤鉴别。因为桂枝加厚朴杏子汤有喘家作,这样要联系起来的话,“喘家”这两个字还是挺重要的。另外它本身也就是说平时素有喘的人,如果经过了误治以后,喘病会加重,也有这方面的意思。
咱们做个小结:素有喘疾的患者,发汗(泻下)后不适宜用桂枝类方剂治疗。如果其症状反应表现为汗出而喘,而且无大热的,可用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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