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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08

《李冠杰讲康平本伤寒论》之第一百一十九条——一百二十一条

第 119条:

本条文在《康平本》中为降一字格排版条文。

解读:“温针”:刺针入穴后,以艾绒裹于针柄点然加温留针的疗法,功能“温经通气”。本条文实际是对顶格条文的一个补充。因在其他条文中对火攻和烧针都做了详细的论述,这里特别补充,表证以温针治疗也属误治,当为作者的临床经验。

小结:太阳表实证,如果以温针的方法治疗则可能发生惊的病证。

第 120 条:

 本条文在《康平本》中为顶格排版条文,且与下段同为第 120 条,“反不恶寒不发热”《宋本》作“反不恶寒发热”。

解读:“大阳病、当恶寒发热”,即太阳病正常反应。“今自汗出、反不恶寒不发热”,示意此非表虚证之汗出。“脉细数”,为太阳病经吐后所致的里虚热合并津液虚损的一种脉象。“自汗出”与“反不恶寒”也可佐证偏于里热证。“关上”,为旁注内容,意思是因有里虚则必应之于脉,原文并无必见此脉意,仅做参考。“以医吐之过也”,以上情况是由于他医吐法太过所致。“此为小逆”为旁注,可理解为此类误治对人体影响并不十分严重,在《宋本》将此注解移至下一段的末尾。本条文论述的是对太阳病误施吐法致人虚,因而脱离了表证阶段,并且有了轻微的里热趋向,但却没有发生明显的其他类型疾病的一种情况。

小结:太阳病本来应该恶寒发热,而刻下的患者虽有自汗出但是既不恶寒也不发热,而且脉细数的,是由于医者误施吐法太过所致。

第 120 条续:

注:《宋本》此两条为一条如下:

大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解读:本条文为作者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而对上段条文所做的补充,所论述的内容更为具体和量化。

小结:对于太阳病如果误施以吐法,一两天的时间,患者只是腹中饥,口不能食;如果持续三四天的话,则不喜糜粥,欲冷食,朝食夕吐,这都是医者误施吐法所致。

第121 条:

解读一下:

本条文论述的情况与第 120 条等一段的情况类似,都是太阳病吐后发生轻度里热证的情况。但是此处里热的程度要明显的严重些。

小结:太阳病本来应该恶寒,但是误施吐法后,反而不恶寒,而且不欲近衣,这是由于误吐后发生里热的反应。

最后编辑:
作者:y930712
这个作者貌似有点懒,什么都没有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