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外经》12天厌火衰篇诗解天厌之人乃先天之火微内阳旺而外阳必伸阳既不足即不能生厥阴宗筋
题文诗:
容成问曰:世有天生,男子音声,如女子外,
势如婴儿,此何故欤?岐伯对曰:天厌之也。 容成曰天,何厌之乎?岐伯曰天,地有缺陷,
安得人尽,皆全之乎?容成曰天,未尝厌人,
奈何以天,厌名之乎?岐伯曰天,不厌而人,
必厌也天,人一道人,厌即天厌。容成曰人,
何不幸成,天厌也欤?岐伯曰父,母之咎也。
人道交感,先火动而,后水济之,火盛也者,
生子必强,火衰也者,生子必弱,水盛也者,
生子必肥,水衰也者,生子必瘦。天厌之人,
乃先天之,火微也者。容成曰水,火衰盛分,
强弱肥瘦,宜也不宜,外阳细小。岐伯乃曰:
肾中之火,先天之火,无形之火。肾中之水,
先天之水,无形之水。火得水生,水得火长,
言肾内之,阴阳也水,长火则水,为火之母;
火生水则,火为水母。人得水火,气以生身,
则水火即,人之父母。天下有形,不能生无,
形也无形,实生有形。外阳之生,实内阳长.
内阳旺而,外阳必伸,内阳旺者,得火气之,
全也内阳,衰矣外阳,何得壮大?容成曰火,
既不全何,以生身乎?岐伯乃曰:孤阴不生,
孤阳不长.天厌之人,火但不全,其未尝无,
阴阳偏于,火者阳有,余阴不足,偏于水者,
阴有余而,阳不足也。阳既不足,即不能生,
厥阴宗筋,此外阳之,所以屈而,不伸也毋,
论刚大矣.容成曰善。陈远公曰:外阳大小,
视水火之,偏全不视,阴阳有无。说来可听。
【原文】容成问曰:世有天生男子音声如女子,外势如婴儿,此何故欤?岐伯曰:天厌之也。 容成曰:天何以厌之乎? 岐伯曰:天地有缺陷,安得人尽皆全乎? 容成曰:天未尝厌人,奈何以天厌名之。 岐伯曰:天不厌而人必厌也,天人一道,人厌即天厌矣。 容成曰:人何不幸成天厌也了 岐伯曰:父母之咎也。人道交感,先火动而后水济之,火盛者生子必强,火衰者生子必弱,水盛者生子必肥,水衰者生子必瘦。天厌之人,乃先天之火微也。 容成曰:水火衰盛分强弱肥瘦,宜也,不宜外阳之细小。 岐伯曰:肾中之火,先天之火,无形之火也。肾中之水,先天之水,无形之水也。火得水而生,水得火而长,言肾内之阴阳也。水长火,则水为火之母;火生水,则火为水之母也。人得水火之气以生身,则水火即人之父母也。天下有形不能生无形也,无形实生有形。外阳之生,实内阳之长也。内阳旺而外阳必伸,内阳旺者得火气之全也。内阳衰矣,外阳亦何得壮大哉?
容成曰:火既不全,何以生身乎? 岐伯曰:孤阴不生,孤阳不长。天厌之人,但火不全耳,未尝无阴阳也;偏于火者,阳有余而阴不足,偏于水者,阴有余而阳不足也。阳既不足,即不能生厥阴之宗筋,此外阳之所以屈而不伸也,毋论刚大矣。 容成曰:善。 陈远公曰:外阳之大小,视水火之偏全,不视阴阳之有无耳。说来可听。 (注:外阳亦指男性阳具,俗称阴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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