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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20

不同时期武术概念的差异

武术在历史上曾有过不同称谓,如春秋战国时称“技击”,汉代称“武艺”,清初称“武术”,民国时期称“国术”,新中国成立后正式命名为“武术”。

任何事物的概念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漫长久远年代里走过来的武术,今天的概念和往昔的概念及所涵盖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不少差异,但本质属性是一脉相承的。

“武术”这一词汇最早出现在南朝梁武帝长子萧统与门下文人共同编定的《文选》中,但不具有今天武术概念所具有的含义,文中有诗句为“偃闭武术,阐扬文令”(南朝梁· 萧统《文选·卷二十》),其意指停止武战,发扬文治,并非反映今之武术的概念。后人将“武术”一词作为自卫强身之术的专门用语。“武”在甲骨文中指人持戈行进。“术”在甲骨文中指道路。本义:城邑中的道路。《辞海》解释“武”字有多个义项,其中前两个义项是:“泛称干戈军旅之事”;“勇猛”。《说文解字》中称“术”字为“邑中道也”,后引申为“技艺”,即方法、技术,如同道路是通达目的的手段。实际上,中国的“武”字,(字面上是战斗),其实是由“止”字(表示“停止”)和“戈”字(意指“矛”)组成的。所谓止戈为“武”。意思是:“停止战争”或者“维护和平”。受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古代武术只发挥了其军事功能、防身功效,即与人斗、与兽斗的指导思想。

在古代文献中,虽然也有关于武术概念的只言片语,但从逻辑学的角度来看,还不是规范意义上的武术概念界定。纵观近代以来武术的发展,可以发现在不同时期人们对武术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述,这一方面反映了武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停地发展变化,另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武术的认识也在不断地深化,同时反映了武术发展的时代印记。

1932年的《国民体育实施方案》中有一段涉及武术概念的论述:“国术为我国民族固有之身体活动方法,一方面以供给自卫之技能,一方面可作锻炼体格之工具。”该表述对武术的概念既没有界定为体育,也没有界定为实用技术,而是界定为“我国民族固有之身体活动方法”,接着又很客观地指出了武术的实用价值和体育价值,这其实正恰如其分地反映了武术的实际状况。当时的武术受到了西方体育的影响,正处于由实用技能向体育转化的过渡期,这种概念表述反映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尽管,这一表述还不严谨,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武术定义,但为后人讨论武术的概念奠定了基础。

1943年《中国国术馆成立十五周年纪念宣言》对武术的定义是:“所谓民族体育者,即我国固有之武术也!源远流长,体用兼备,不独在运动工具具有相当之价值,且对于自卫上有显著之功效。”

1949年10月26日至27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武术名家张文广发言:“武术是我国的传统体育项目,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有着几千年的历史,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斗争中,创造发展起来的,它具有强身健体的特点。”

武术兼有技击、健身等多种属性。在冷兵器时代,武术的属性主要体现在技击方面;在武术由服务于搏杀格斗的技击术向体育转变之后,健身无疑成为武术的主要属性。虽然,武术的体育属性在近代已经明确,但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人们对武术健身与技击属性的认识仍存在一些分歧,并因此在20世纪50年代引发了一场有关武术性质问题的大讨论,在讨论中坚持冷兵器时代武术技击价值观的人士被批评为“唯技击论”。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对“唯技击论”的批判.虽然客观上促进了武术由注重实战搏杀的技击术向现代体育运动的转变,但是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年代,人们过多地强调了武术与其他体育运动项目的同一性—健身,而忽略了武术与其他运动项目的差异性一技击,致使武术格斗对抗项目长期被排斥于武术概念之外,使武术走上“唯套路”的发展之路。

对“唯技击论”的批判虽强化了武术的体育属性,但却使武术的技击属性单一地表现在套路演练方面,使套路成为人们认识武术的唯一范式,影响了武术运动的全面发展。1961年印发的体育学院本科《武术》讲义,将武术界定为:“武术是以拳术、器械套路和有关的锻炼方法所组成的民族形式体育。它具有强筋壮骨、增进健康、锻炼意志等作用,也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项民族文化遗产。”在对武术技击属性进行批判的特殊时代背景下,此界定提出的武术是由套路和有关的锻炼方法所组成的表述,为此后武术格斗与武术功法运动融入武术概念留下了伏笔,也反映了撰写者对武术概念的认识还是比较全面的。1978年出版的体育系通用教材《武术》,方对武术的技击属性的认同有所松动。该教材将武术表述为:“武术,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攻防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的相互变化规律编成徒手和器械的各种套路。它是一种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民族形式的体育运动。”尽管这一概念对武术的技击特点进行了肯定,但仍未跳出“唯套路”的局限。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人们认识事物遵循由特殊到一般,由一般到特殊,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规律。人们认识武术的体育属性之后,便随之深入探寻武术不同于其他体育运动项目的本质差异,即技击本质。1978年以后,改革开放带来的思想解放和观念转变,成为人们深入认识武术技击本质的催化剂,从而引发了武术对抗运动的复兴。在这次变革中,长期遭受禁锢的散打终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樊篱,进发出强劲的发展态势;与此同时,长期流传于民间的太极推手也受到重视。散打和太极推手历经磨砺之后,终于双双携手步入现代武术竞技的行列。

散打项目的推出与太极推手的竞技试点,打破了新中国成立以后武术“唯套路”的发展格局,深化了人们对武术的认识,带来了武术概念的又一次嬗变。1985年出版的体育系通用教材《武术》写道:“武术,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技击动作为素材,遵照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格律,组成套路,或在一定条件下遵照一定的规则,两人斗智较力,形成搏斗,以此来增强体质、培养意志、训练格斗技能的体育运动。”“这一界定终于使武术概念增加了对抗项目的内容,但从概念表述来看,套路与搏斗的相关内容仅是简单的叠加,尚未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还不是一个规范的武术概念。

1988年举行的全国武术专题论文研讨会,可称之为人们认识武术的一个里程碑,经过诸多专家学者的讨论,武术的概念被界定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这一界定终于使对抗项目在武术概念中赢得了应有的地位,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代表性,随后更被大量引用于各类论著之中。

武术概念的稳定期在21世纪以后,随着武术文化属性的进一步凸显,以及武术功法运动的蓬勃开展,1988年所界定的武术定义已经不能适应武术发展的实践需求。为了推动武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发展,2009年7月9日至11日,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召集国内有关学者,在河南登封再次召开了有关武术概念的专题研讨会。与会人员经过反复讨论与推敲,将武术的概念界定为: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以技击方法为基本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运动形式的传统体育。

武术是中国历代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将零乱的攻防技术不断综合整理、发展,并用套路、格斗、功法形式提炼出来的技术体系。技击属性是武术区别于其他体育运动项目的本质属性。因此,武术的概念必须反映其本质属性――技击性及其技术范畴,如徒手的踢、打、摔、拿和器械的劈、砍、扎、击、刺等攻防格斗技法。 武术的概念不仅要反映武术的本质属性,而且要反映武术的运动形式。

武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对抗格斗和套路演练两种基本运动形式,它们平行存在,相互补充。对抗格斗是武术攻防技术在双方直接对抗中的应用,套路演练是武术攻防技术具有一定艺术性的体现,两者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通过对抗性练习,可以提高攻防技术,具有强健体魄、防身自卫价值:通过套路练习,既能掌握一定的攻防技能,又能熟练地展示武术的艺术性,具有观赏审美价值。武术概念反映的运动形式既属于体育范畴,又区别于其他体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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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930712
这个作者貌似有点懒,什么都没有留下。